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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蕪湖新聞網
記者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獲悉,我市從今年8月1日起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包括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預備役人員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傷殘人員)、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役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等。此次調整惠及我市2.2萬名優撫對象。
據介紹,為做好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每月通過惠民系統,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資金。今年以來,共為2.2萬名重點優撫對象發放撫恤補助金1.65億元。同時,自蕪湖在全省首推憑優待證亮證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以來,今年又發布蕪湖市第二批優待目錄清單,現有86家蕪湖擁軍商戶提供優待優惠服務,使優待證分量更重、成色更足,讓廣大退役軍人、優撫對象等感受到社會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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