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首起,物業違規收費被處罰!
物業公司違規收取“水損費”,市場監管部門對物業處以行政處罰,并及時為居民挽回損失——近日,在蕪湖市經開區龍山新苑三期,1274戶高層居民領到物業退還的“水損費”。據了解,這也是我市首起小區物業因違規收費被行政處罰的案例。
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經開區大隊大隊長姚亮介紹:
今年4月
有群眾匿名舉報,反映龍山新苑小區二次供水收費不合理,違規加收用水損耗費用。
接到舉報后當天
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前往小區走訪調查,現場了解相關情況。
經查明
2021年3月,某物業公司與龍山街道辦事處就安置小區龍山新苑物業服務簽訂合同,并入駐小區進行二次供水水費收取工作。針對龍山新苑三期高層用戶,物業公司在收取正常水費的基礎上,每戶每月加收用水損耗費3.15元。
截至今年4月份執法人員介入調查時,二次供水收費已收取至2023年2月,金額合計889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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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13:01 上傳
“物業公司收取的用水損耗費未約定在物業服務合同內,未征得業主同意,不能提供收取水費損耗的合理原因,且計算方式不合理,屬于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姚亮告訴記者,執法人員經過大量的調查取證,認定物業公司收取的水費損耗收費屬于違法所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應當予以退還。
由于該物業公司的違規收取“水損費”行為屬首次發現,且在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期間已清退大部分違法收取款項,本著處罰法定、過罰得當、行政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給予當事人一般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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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13:01 上傳
目前,物業公司二次供水水損耗費多收價款88932.4元,已退款87609.4元,涉及23個樓棟33個單元的1274戶居民。因未能聯系上居民等原因未退款的1323元屬違法所得,已上繳國庫,市場監管部門已按違法所得3倍給予物業公司罰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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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13:01 上傳
領到這筆意料之外的退款,很多居民非常驚喜。“交了兩年的費用,壓根不知道是物業公司違規多收的。”居民褚培紅表示,自己收到了75.6元的退款,“數目雖然不多,但體現的是政府對我們群眾利益的看重和維護!”
據了解,受到行政處罰的物業公司,還將受到信用懲戒,這對企業來說,意味著相當長一段時間要付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代價。“這對我們來說是一次深刻的教訓。”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會深刻反省,全面排查,確保今后各項收費合法合規、公開透明。
▍資料來源:大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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