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輪電動車,因其價格便宜、操作方便,時常被作為“代步車”來使用,但其安全性差,防護措施薄弱,特別是在有闖紅燈、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時,極易引發交通事故。記者昨日從蕪湖公安交警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涉及三四輪電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蕪湖公安交警正在全市組織開展三四輪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專項攻堅行動。 近日,蕪湖市南陵縣,70歲的董某駕駛一輛無牌電動三輪車違法搭載兩位老人(均70歲以上)行駛至漳河大道某交叉路口,因避讓對向左轉彎轎車時操作不當,三輪車失控側翻倒地。由于未佩戴安全頭盔,三位老人均頭部受傷。日前,蕪湖市灣沚區,一輛電動三輪車無視路口的信號燈,直接闖紅燈通過,與右側一輛轎車發生碰撞后失衡側翻,在慣性沖擊下三輪車駕駛人被甩出車外。由于未佩戴安全頭盔,該駕駛人頭部受傷。記者了解到,近段時間以來,蕪湖公安交警通過粘貼反光提示貼紙、開展農村地區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統一行動等,嚴查三四輪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同時針對“一老一小”群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組織開展“美麗鄉村行”宣傳活動,講后果、講危害,加強宣傳警示教育。昨日,蕪湖公安交警還向全市三四輪電動車駕駛人發出一封信,提醒他們切勿使用三四輪電動車違法載人;騎行三四輪電動車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三四輪電動車駕駛人應當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嚴禁三四輪電動車非法改裝。交警部門還指出,三四輪電動車及其生產企業普遍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大部分三四輪電動車尚缺乏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安全系數低,車輛外殼輕薄,車骨架隨意拼接,發生交通事故時極易給車內人員造成嚴重的傷害。很多非標車機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無法上牌,更無法購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很多駕駛人無力賠償或不履行賠償義務,給當事人帶來巨大傷害。 交警部門提醒,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請您不購買、不乘坐違規三四輪電動車。三四輪電動車駕駛人要主動拒絕違法載人,在進入路口前要減速慢行,仔細觀察周圍路況,確認安全后再通過。 大江晚報記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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