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某與雷某某原先是很好的朋友,雷某某因缺少資金,向黃某某多次借款合計55000元(未約定還款期限),后黃某某多次向雷某某討要借款,雷某某一直聲稱自己經濟狀況不好,未及時償還債務。
后黃某某一紙訴狀將雷某某訴至蕪湖市南陵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雷某某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歸還借款本金3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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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3 10:03 上傳
(網絡配圖) 一審判決生效后,黃某某見雷某某仍未歸還借款本金, 2018年6月14日,黃某某依法向南陵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雷某某。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發現被執行人雷某某名下無足額財產可供執行,后執行法官依法傳票傳喚被執行人到庭應執,可被執行人雷某某一直拒絕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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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3 10:04 上傳
該案執行進度一度陷入困境。后執行法官通過與申請人黃某某細心溝通,得知被執行人雷某某的父親是南陵縣人民法院另案的被執行人。執行法官電話聯系到雷某某父親,通過與雷某某父親交談,得知雷某某現在外地做生意,近期將要回南陵。考慮到此種情況,執行法官立即依職權將被執行人雷某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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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3 10:03 上傳
幾天后,被執行人雷某某母親急沖沖來到南陵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大聲叫道“法官,我兒子在外地,你們法院把他列入‘老賴’名單,不給他坐高鐵、飛機,他回不來了,我幫他把錢給了,可以把‘老賴”名單屏蔽掉嗎?”執行法官聽過后,立即給予答復,“當然可以。”申請人拿到該筆執行款后感嘆,“現在還錢的是大爺,當初就是因為是好朋友才借款給他,如今弄成這樣,以后誰還敢借錢給他。”
朋友之間,如果牽涉到金錢往來,最好能書面約定,親兄弟還明算賬呢!
而對于那些借朋友錢不還的人,送他們一句話——金錢有價、友情無價,因為錢失去朋友、失去擔當,真的不值得。
你們借錢會怎么做?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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