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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解決了城市“最后一公里”出行難題,也因“野蠻生長”破壞市區通行秩序等問題飽受輿論詬病。記者昨日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我市將出臺《蕪湖市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政府對共享自行車企業的有效監管,提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市民出行滿意度。
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科了解到,在約談共享單車企業負責人,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和社會調研的基礎上,該局與市公安局、城管局聯合制定了《蕪湖市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送審稿)》(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以“規范、引導、市場化運作”和“政府服務平臺、平臺服務用戶”為原則,將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發展,提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要。目前,該《意見》已進入審查階段,待提交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將正式公布實施。
根據《意見》,我市將堅持服務為本、改革創新和規范有序的管理方針,一方面通過完善慢行系統建設,保障非機動車路權,優化停放點位設置,落實鼓勵發展政策。另一方面通過實行經營報備制度、實行投放總量控制、開展服務質量考核,強化市場準入和退出管理機制。
《意見》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企業運營服務行為。包括信息共享、實名登記、公開收費標準、建立健全保障用戶合法權益的相關制度,確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機制等。《意見》還明確市交通、城管、公安、住建、規劃等相關單位在共享單車管理、停車點設置、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城市慢行系統建設、單車停車點規劃等方面的職責。“通過推進共享單車立法,將有力推動我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大力治理目前存在的無序停放、隨意投放等行業不良現象,讓更多百姓共享新業態帶來的發展成果。”
據統計,蕪湖市區現有摩拜、ofo、哈羅、滴滴青桔等品牌共享單車約20.2萬輛。此外,由蕪湖公交集團運營維護的公共自行車1.2萬輛,建成自行車租賃點553個,每個租賃點平均相距在300至500米之間。公共自行車租賃點300米覆蓋率達62.2%。
記者 王世寧 實習生 閆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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