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教育廳下發了《關于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緊急通知》,各類教育活動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嚴禁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商業廣告活動,特別是將紅領巾及其名義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等。
安徽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 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 幼兒園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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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2 16:43 上傳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緊急通知》(教基廳函〔2018〕77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突出排查重點。各地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立即組織人員對域內所有中小學和幼兒園開展一次全面摸排,排查要突出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商業廣告活動,或以活動等為載體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等行為,特別是將紅領巾及其名義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等,對各類夾帶商業活動“進校園”活動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杜絕任何商業行為侵蝕校園。
二、建立完善審批備案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或完善各類“進校園”活動備案審核制度,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批,實行備案管理。凡未經批準的活動,一律禁止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在園幼兒參加。審批單位對獲批的活動要明確責任人負責全程監管。
三、維護正常教學秩序。經批準同意進入校園的各類教育活動,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干擾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適當引進真正有益于學生身心發展的活動。進入校園的活動一般應在每學年初公布活動清單,便于學校安排。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與各部門的溝通協調,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整合各類活動,避免給學校和師生增加額外負擔。
請各地將貫徹落實情況11月5日前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聯系電話:0551-62831835。
安徽省教育廳 2018年10月17日
延伸閱讀——紅領巾印商業廣告 山東菏澤某廣場被罰34萬
近日,菏澤開發區丹陽路小學紅領巾、小黃帽印廣告一事備受關注。菏澤市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菏澤某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紅領巾、小黃帽在丹陽路小學發布商業廣告處以344700元罰款,并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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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2 16:49 上傳
▲被印廣告的紅領巾
來源:安徽發布、安徽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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