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量存在,由此而導致的糾紛也不少。有的民間借貸,沒有任何的書面借據,有的有書面借據但內容不詳細,如債務人不能誠信還款,給以后債權人追要借款帶來種種不便。 本文主要介紹民間借貸應注意的事項,在遇到糾紛需要訴訟時,將會為當事人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甚至避免風險。 一、要克服情面關,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或讓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據。 民間借貸多存在于為親友、熟人之間,基于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親情、友情關系,往往礙于情面,不好意思讓借款人出具借款手續或定借款合同。因沒有書面的借款證明,從法律的角度看,這樣的借款是沒有償還保證的,如果借款人不誠信還款或雙方因親友關系發生變化,必然會給出借方追要借款帶來困難。同時,律師建議最好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備后患。 二、對利息的約定要合法。 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容易出現矛盾的是利息問題,對此法律有明文約定,總結如下: 1、法院對約定的利息認定與處理如下:雙方約定的利率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內。 2、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期內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 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 3、即使借期內未約定利息,但不影響主張逾期利息,法院均會支持按同期 銀行貸款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5、當事人因借外幣發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準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額,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三、要特別注意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大部分發生在親友之間,很多人并沒有對它給予應有的重視。會讓一些無賴之徒轉了空子,采用賴賬、久拖、回避的方式逃避債務。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最后還款期限的后三年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必須向借款人追要借款,否則,三年過后法律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 四、送達地址條款 送達地址條款并不是合同必備條款,實踐中往往不被重視,實際上,該條款一樣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送達地址的約定,可以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提供便利,避免另一方出于一定目的“玩失蹤”導致無法“通知”或者“被違約”。我們建議最好是在合同中增設一個確認送達地址的條款,在條款中明確:“雙方確認上述地址為各方接收通知、信函或者法院訴訟文書的地址,一方或者法院依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確認的地址郵寄相關文書的,自寄出之日起五日內即視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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