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 2022-3-2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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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對違反本規定,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擾鄰里生活,不聽勸阻的,處警告,可以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但畢竟是鄰里之間,建議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由物業調解,調解未果再采取報警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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