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出軌可以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依據,但是不能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凈身出戶”。一方與他人通奸、[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非法同居,經[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2、在雙方離婚的過程中,應該本著共同財產平均分配的原則進行分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如果雙方就財產分割問題,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選擇起訴。 4、法律依據:《[color=rgb(41, 122, 204) !important]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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