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 2022-4-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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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是指法律以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救濟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或其近親屬的法律救濟制度。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你訴請的賠償范圍需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明,法院是救濟權利的,而不是單純的給你評理的。你在報案時,公安機關已經對案件進行了處理,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滿意,你可以提起行政復議、訴訟。如果當時是調解結案的,你需要向公安機關調取調解書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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