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加班+經濟補償+二倍工資的認定與計算方式匯總 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
企業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很多:未足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繳納社保員工提出離職;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續簽、經濟性裁員、協商解除合同、不能勝任工作企業解雇等。經濟補償金=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 員工過去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不足6個月的以半年計算,超過6個月不足1年的按一年計算。 02 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用工超過一個月未續簽合同、企業違法不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等情形下,應當向員工支付二倍工資。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一般最多要求11個月,從用工之日一個月后起算、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后起算、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算。 03 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責的交通事故等情形下,應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賠償項目較多,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交通食宿費等,依照實際費用計算。比較高額的賠償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都是跟員工的本人工資、當地社平工資、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相關,各地區賠償的標準也不一樣。 04 加班工資 企業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時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加班工資按員工的時薪計算:時薪=月基本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工作日延時加班費=時薪×150%×加班小時數休息日加班費=時薪×200%×加班小時數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時薪×300%×加班小時數
來源:法務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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