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蕪湖公積金新政來了!
10月17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開通委托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通知明確,在蕪湖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在蕪湖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辦理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可申請辦理委托按月劃轉公積金償還住房商貸業務。
此前,我市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業務是每年辦理一次。據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切實幫助繳存人家庭緩解還貸壓力,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開辦委托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貸委托劃轉”)業務。
哪些人可以享受該項便民利民公積金新政?據該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凡在蕪湖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辦理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且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均可申請辦理該項業務。
申請流程
首次辦理按月劃轉公積金償還住房商貸業務,需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夫妻雙方需同時到場申請,配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婚姻證明材料原件);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原件、不動產權證書原件;以及申請人本人I類銀行借記卡。
按規定提交上述材料到公積金中心業務窗口申請,簽訂《委托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協議》。
經公積金中心審核批準后生效,次月約定日起由公積金中心將資金劃轉至借款人收款銀行卡賬戶內。
劃轉時間和金額限制
商貸委托劃轉業務為按月劃轉方式,自審批的次月起生效。按約定日(如遇節假日順延)為劃轉日。申請人(含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百元以上方可劃轉支取。申請人(含配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大于商業貸款(組合貸款)月還款額的,劃轉支取金額不超過申請人上月實際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申請人(含配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小于商業貸款(組合貸款)月還款額的,劃轉支取金額不超過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取百元整數)。劃轉日之后到賬住房公積金金額不予支取。
據介紹,該項業務暫時支持8家銀行的商貸委托劃轉業務,分別是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其他委貸銀行共享商貸數據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
附:
申 請 條 件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商貸委托劃轉的貸款類型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含組合貸款),其他非住房類商業貸款不予受理。
申請人(含配偶)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的,需優先劃轉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含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申請人為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含配偶),且必須是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權利人。
注 意 事 項
申請人辦理業務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目前,該業務僅支持一套房屋商貸委托劃轉。申請人(含配偶)有住房公積金(含組合貸款)的,劃轉順序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組合貸款。
申請人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多筆商業住房貸款的,選擇其中一筆商貸辦理。
申請人(含配偶)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逾期的,不予受理商貸委托劃轉業務。
商貸委托劃轉協議履行期間,不再受理此筆貸款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來源 \ 大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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