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目的的概述 (一)教育目的概念 教育是培養(yǎng)人的有目的的活動,教育目的可以說是人們對教育活動的一種設計。一般說來,教育目的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教育目的是指人們對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們希望受教育者通過教育在身心諸方面發(fā)生什么樣的變化,或產生怎樣的結果。狹義的教育目的是國家對把受教育者培養(yǎng)成為什么樣的人才的總的要求。 教育目的是教育的出發(fā)點和歸宿,它貫穿于教育活動的全過程,對教育活動有指導意義。 (二)教育目的的層次結構 教育目的是各級各類學校遵循的總方針,但各級各類學校應有各自的具體工作方針和培養(yǎng)目標,這就決定了教育目的具有層次性。教育目的層次包括: 1、國家教育目的 2、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yǎng)目標(有的分為四個層次:添加了課程目標) 3、教師的教學目標 (三)易混淆的概念 1、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 2、教育目的與培養(yǎng)目標 二、個體的主觀能動性 個體在與環(huán)境之間相互作用中所表現出來的個體主觀能動性,是促進個體發(fā)展從潛在的可能狀態(tài)轉向現實狀態(tài)的決定性因素。 三、小學教育 (一)童年期兒童發(fā)展的主要特征 (二)根據小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特點,可以確定小學教育的特殊任務如下。 1、小學教育的總任務 2、小學教育的具體任務 四、中學教育 (一)少年期 1、年齡特征 心理斷乳期:13、14~16、17歲,屬個體發(fā)展中的少年期。有些心理學家稱為“危險期”或“心理斷乳期”,在這一時期,兒童將從心理上擺脫對成人的依賴,表現出追求獨立的傾向。 2.初中教育的個體發(fā)展任務 (二)青年期 1.青年期的年齡特征 青年期是個體身心兩方面逐步走向成熟的時期。個性的定型時期和個體從準備投入社會生活向正式投入社會生活轉變的時期。“未來”是青年期最重要的概念。 2.高中教育的個體發(fā)展任務 2017教師招考中那些年代考點速記1632年,教育學之父—夸美紐斯的《大教學論》標志著教育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 1806年,赫爾巴特的《普通教育學》標志著教育學成為一門規(guī)范、獨立的學科。 1862年,我國的京師同文館實施班級授課制授課。 1879年,心理學之父—馮特在德國的萊比錫大學建立了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標志著科學心理學誕生。 1902年,壬寅學制頒布,該學制為我國首次頒發(fā)但未實施的學制。 1903年,癸卯學制頒布,該學制為我國首次實施的學制。 1903年,教育心理學之父—桑代克《教育心理學》出版。 1905年,清朝末年,廢科舉、興學堂。 1905年,世界上第一個智力量表—比納-西蒙量表誕生。 1908年,由房東岳譯、日本小原又一著的《教育實用心理學》是我國第一本教育心理學著作。 1912年,壬子癸丑學制頒布實施,首次規(guī)定了男女可以同校。 1922年,壬戌學制頒布實施,以美國為藍本,沿用至解放初期又稱六三三制。 1924年,廖世承編寫了我國第一本《教育心理學》教科書。 1986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 1989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 1994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實施。 1995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實施。 2006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后實施。 2017安徽教師招考新課程改革知識點匯總新課程概念: 新課程是指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主學習、自主發(fā)展活動的總和:是學生主動與教材、與教師、與同學、與環(huán)境等相關課程要素進行互聯互動、共生共創(chuàng)、整合建構的“生態(tài)系統”。 內涵發(fā)展變化 主要有六個趨勢: (1)從強調學科知識、教材內容到強調學習者的經驗和體驗,進而強調課程復雜的會話。 (2)從強調目標、計劃到強調過程本身的價值。 (3)從強調教材這一單因素到強調教師、學生、教材、環(huán)境多因素的整合。 (4)從只強調顯性課程到強調顯性課程與隱性課程并重。 (5)從強調實際課程到強調實際課程與空無課程并重。 (6)從只強調學校課程到強調學校課程與校外課程并重。 課程內涵的偏頗與誤區(qū) 1、把學科教材當作課程。過于注重書本知識,學科本位,過于注重知識傳授,滿堂灌。以偏概全,見物不見人,喪失了師生的經驗資源。 導致:七次課該沒有根本突破,教師“教教材”學生知識過細,在社會競爭中缺乏競爭力。 2、把大綱、目標、計劃當作課程。國成與結果割裂,忽視了能力形成的過程與方法。后果:寫教案——倒教案,以完成教學進度為教學任務。 3、把學習者的經驗當作課程。忽視了知識結構、理性結構對兒童成長發(fā)展的價值。從一個極端走向里一個極端。危害:影響學生個性智能的提升。 4、不組織、不支持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 課程的分類 從課程開發(fā)、編制、管理的主體來劃分:國家課程 地方課程 校本課程 從課程的顯現程度分:顯性課程 隱性課程 從課程的實際開設劃分 實際課程 空無課程 什么是新課程標準 課程標準是國家對特定階段教育質量指標所作的基本規(guī)定(如:課程性質、教學目標、內容框架、教學建議和教學評價建議),是國家對不同學段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的方面所應達到的基本要求。 課標與大綱區(qū)別 ①價值取向不同 課標以學生發(fā)展為本,著眼于學生未來國民素質的培養(yǎng),而大綱著眼于規(guī)范教師的教學行為,指導教學工作。 ②課程目標不同 新課標規(guī)定,各門課程都要以三維目標整合發(fā)展養(yǎng)成素,而教學大綱以學科知識為核心,是單一的知識目標和技能目標。 ③課程結構不同 課標規(guī)定,基礎教育課改采用復合型課程結構,而大綱采用單一分科課程。 ④教與學的方式不同 a新課標要求教學互動式,大綱是知識講授式。 b課標要求學生自主學習自在發(fā)展的方式,大綱指導下是被動接受式。 ⑤課程實施過程不同 課標要求采用的是開放的、完整的復合型教學結構過程,而大綱則是封閉的、單一的學科課程教學結構過程 ⑥ 課程評價不同 課標規(guī)定采取多元化評價,突出過程成長評價。 而大綱采取一元化評價,一次考試、分數評價。 ⑦對教師素質要求角色要求不同 課標要求教師做學生自主學習自主發(fā)展的組織者、指導者、參與者、管理者,而不僅僅是知識講授者,知識的搬運工,要求教師具有較高素質。 新課程的三維目標 三維目標,指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三個維度,學生學習行為變化及其結果的功能性基本要求。 地位、價值: 三維目標是課程標準的靈魂、統帥 指在一定時間內,學生憑借已有知識經驗獲取新知識的學習行為變化及其結果,是每門課程教學中預設的要現實的結果性目標。 (1) 學懂 : 水平要求:了解、理解、鞏固轉化。 (2) 學會: 水平要求:模擬運用、獨立運用、靈活運用。 (3) 會學: 水平要求:優(yōu)化選擇、自我評價、認識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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