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沈巷中隊接到報警稱:在206省道沈巷振興駕校附近,一輛轎車撞到路燈桿上。接警后中隊民警立即前往現場,到現場后,一個男子喻某稱,是他駕駛車輛發生事故的,他告訴民警行駛中車輛突然爆胎,造成方向失控撞到路燈桿的,導致車輛右前部損壞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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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9 11:23 上傳
考慮到損失較大,中隊民警連夜將喻某帶回中隊進行詢問,詢問結束后,民警叫喻某回去休息,待下午再來中隊一趟。
下午上班后,喻某滿心歡喜的來到中隊,以為民警會給其開事故認定書,好拿到保險公司索賠,實際上民警憑著多年事故處理經驗,早就對事故情況產生懷疑了,民警先是要求喻某乘坐警車,對事故發生前的行駛路線再跑一趟,接著又要求其將手機打開,把事故發生時間段的通話記錄調給民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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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回合不到,喻某看實在瞞不住了,對民警說:“你是老處理事故的,我沒必要在隱瞞了,實際上事故車輛不是我開的,我是替我們公司副總頂包的”。 他駕駛證丟失了,怕交警知道處理他。
中隊民警根據喻某提供的電話,聯系了事故當天實際駕車人盧某,要求其到中隊如實反映事故情況,18日上午,盧某來到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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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其交待,當天其喝了一瓶啤酒后,駕駛轎車回公司宿舍,經過206省道沈巷振興駕校附近路段時,由于用手機 發信息,造成車輛撞到路燈桿上。發生事故后,盧某非常害怕,由于其喝了酒且駕駛證丟失,一旦交警知道了肯定重罰。
于是就打電話給公司員工喻某,叫他頂包,告訴他交警來了就說車子是他開的,喻某滿口答應。本以為可以蒙混過關騙取交警事故認定書到保險公司理賠,沒想到被交警識破。現在盧某不僅要自己修車,還得賠路燈桿的損失,面對法律的處罰。
你們對于頂包怎么看?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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