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裝修房子必須要向物業交押金?如果不交物業有權停水停電?物業有執法權?
蕪湖市塞納麗城物業公司向業主征收裝修押金,如果不交就聽水停電。那么當時買房子的時候怎么沒有人告知?這是不是可以算是欺騙消費者?交裝修垃圾清運費可以理解,可是這個裝修押金又是什么東西?拿出來的文件都是物業公司自己的公司規章制度,難道物業就可以依照自己的公司規章制度來掌控業主?業主最后還要聽物業的話?
而且有交過押金的業主也說當初交押金的時候說裝潢好了就退,可是到物業退押金的時候又說必須業主家空調安裝到位才退?
我們業主到底是花錢買房子享受生活還是來找物業公司當老子管我們的?自己家購置什么都要聽物業的?塞納麗城物業公司就這么可以只手遮天?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