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小區大都由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業主會根據物業的服務,交納一定的物業費。而一些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物業費則是根據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進行交納。
但是如果業委會和物業的合同,是在很多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的,而當業主被告知需要上漲物業費時,業主可能會不接受。日前,華強城伊頓津橋的不少業主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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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5 09:20 上傳
業主:物業突然宣布上調物業費
日前,市民張先生投訴稱,他是華強城伊頓津橋的業主,10月30日上午,該小區的物業在業主群里發了條信息,告知大家物業費由0.8元/㎡漲至1.4元/㎡。
“對此,很多業主表示反對,但是卻被告知業委會已經和物業簽訂合同,所以沒有辦法不同意,也不能拒絕。”張先生表示不能理解,“難道物業費的漲跌,都是物業跟業委會說了算?業主沒有表決權,只能接受?”隨后,該小區另一位業主吳先生也表示,很早以前,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就有這個協議,但是業主一直不同意, 所以協議一直沒有生效。
“但是最近卻在大家不知情也沒有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更沒有被法定數額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這個協議就被業委會通過了。”吳先生表示,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協議是不是不能生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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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5 09:20 上傳
業委會:開業主大會“不現實”
未經告知,直接宣布上調物業費的事情是真的嗎?該小區業委會鄭主任介紹,華強城伊頓津橋最后一批交付的房屋,也已經有五六年了,2016年,該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目前業委會有5位成員。
據鄭主任介紹,在2017年的時候,物業和業委會就打算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但是因為業主反對等多個原因一直沒有簽成,隨后幾次打算簽訂合約,都因為業主反對而取消。“但是,目前小區房屋質量已經過保了,如果出現需要維修的情況,就要物業公司進行協商負責,如果一直不簽訂合同,以后房屋出現問題,會出現沒有人管的情況。”
鄭主任透露,物業費并非是業主反映的由0.8元/㎡漲至1.4元/㎡。“現在小區物業費的收費由兩方面組成,一個是物業費,收取標準是0.9元/㎡,還有一部分是能耗費,按照實際產生費用,再平攤給每個業主。”鄭主任表示,根據簽訂的合同,物業費的收費標準仍然是兩部分組成,物業費的收費標準2019年為1元/㎡,2020年的收費標準為1.1元/㎡,能耗費的收取方式則有調整,由實際收取改成打包收取,即按照0.5元/㎡收取。
“這個小區有很多業主,根本沒有辦法一次把所有的業主召集齊,所以開業主大會根本不現實。即使業主不同意,事情也要辦理,不然等到小區出現需要維修的情況,就會沒人管理了。”在鄭主任看來,雖然沒有獲得多數業主同意,但是此舉并沒有什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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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5 09:20 上傳
物業:合同簽了就應該收取
對于物業費的收取,華強城伊頓津橋物業公司經理表示,他們的確在業主群里表示了從2019年開始上調物業費,對于物業和業委會的合同,也在小區主大門進行了公示。“當時,打電話來表示不同意的業主只有2戶,我們就認為大多數業主是同意的。”
“在我們看來,既然業委會和我們簽訂了合同,我們就可以按照合同規定收取物業費。”該經理表示,如果說沒有得到大多數業主同意,就不能收取的話,他們會和相關部門進行核實。
“對于業主反對比較厲害這一情況,我們下周會召集業主代表開會,積極處理這件事情,希望最終能有個滿意的結果。”在該經理看來,如果業主激烈反對,最后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的工作就更無法開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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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5 09:20 上傳
發改委:漲物業費需多數業主同意
那么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據市發改委(物價局)收費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定,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物業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的指導價核定,但是如果已經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物業費收費標準則是按照物業公司和業委會簽訂的合同收取。
對于物業費的上漲,該負責人表示,需要召開業主大會,只有大多數業主簽字同意,才可以上漲物業費,如果多數業主沒有簽字同意,則是不允許的,物業公司如果因此上調,業主可以走司法程序解決此事。
來源:大江晚報
這種情況突然漲物業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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