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的丈夫嚴大哥,家住蕪湖市三山區高安街道,他告訴記者,事發當天由于妻子產后出血,他們打了120,隨后,嚴大哥的父親以及隔壁的堂嫂,隨車陪同妻子前往醫院,不料途中出了車禍。
而堂嫂家有三個小孩,條件不是很好。三個小孩,一個成年了,還有兩個,一個11歲,還有一個13歲。
而嚴大哥的妻子已經在醫院治療了兩個月,身體正在慢慢恢復。
記者了解到,繁昌縣人民醫院和家屬正在就賠償工作進行協商。不過,由于駕駛員不太認可事故的責任劃分,目前已經申請了行政復議。
救護車駕駛員認為,在執行搶救任務的時候,撞紅燈和對方的渣土車超速,在責任認定上持質疑態度,他向上級部門申請了復議。
繁昌縣人民醫院醫務醫教科科長楊禹寶楊禹寶告訴記者,復議結果還有一個月才會下來,但是這并不影響賠付工作的開展,目前,雙方就法定賠償部分已經達成一致。
記者注意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上顯示,救護車上一共五人,除了患者及其家屬,車上只有一名醫護人員和駕駛員,這符合規定嗎?
記者查詢了解到,2010年,省衛生廳發布了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試行),其中,第13條規定,城市每5萬人配一輛救護車,每10-15萬人配一輛值班車,每輛值班車配有4名急救人員。
不過,沒有具體規定救護車的人員配置。那么,一般情況下,一輛救護車應該配備幾人呢,記者也咨詢了蕪湖市120急救中心。
蕪湖市120急救中心告訴記者。市區一般醫生、護士,有的還配擔架員,有三到四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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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AHTV第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