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被殺害,兇手將其尸體加熱至熟,并切割成超乎常理的2000片以上后拋撒……堪比恐怖電影的情節,這起20年前造成轟動,堪稱離奇且殘忍的案件,除了警方從未放棄過追查外,網友們也持續著推理分析,企圖尋找出蛛絲馬跡~
然而,這兩天,一條和此案有關的既刺激又血腥的朋友圈文章在網絡迅速發酵。它說的是,20年前那樁轟動一時的“南大碎尸案”,已于2016年1月19日起正式成為懸案。真的是這樣么?
為什么強調2016年1月19日這天,作者“老南京”說了:因為2016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訴期的最后一天。
此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
然而記者采訪專業人士時卻獲知,盡管的確有“20年追訴期”的相關法律條文規定,但對“南大碎尸案”并不適用。
南師大法學院有關專家表示,追訴時效是指按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已經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刑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
具體來說,當前刑法對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具體到南大碎尸案,殺人兇手如無特殊情況,肯定會被判處無期徒刑乃至死刑,如果此案沒人知道,公安機關也沒立案,那么超過20年,的確就超過了刑法的追訴時效,兇手可以理所當然的逍遙法外。但是,江蘇省公安廳有關人士指出,用老百姓的話說,一起命案發生后,殺人兇手將尸體隱匿,沒人報案,公安機關也不知有兇案的發生,因而沒立案,這種情形才適用20年追訴時效。南大碎尸案是這些年來影響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機關當時就已立案偵查,雖然20年過去了案件也沒有偵破,可并不意味著該案已經超過追訴時效。如果公安機關有了新的線索,即便是該案已經過去30年、50年,抓到兇手后也必須將其繩之以法
“對于公安、檢察、國安等國家司法機關已經掌握了線索立案偵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后兇手逃脫的,并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兇手即便藏得再久,只要被抓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這是一個常識。很明顯,南大碎尸案不適用刑法設定的20年追訴時效,即使40年后查到兇手,一樣要將其繩之以法。”
640.webp (28).jpg (27.83 KB, 下載次數: 472)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6-1-21 09:09 上傳
當年事發后,案件的細節一點點浮出水面
南大碎尸案南京,又稱“1·19”碎尸案、刁愛青案,案發于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受害人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后,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跡,將其尸體加熱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發后,南京市公安部門內運用警力進行大規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兇手。
死者刁愛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時為南京大學鼓樓校區信息管理系現代秘書與微機應用專業成人教育脫產班專科一年級學生,在鼓樓校區學習和生活,遇害時不滿20歲。 ![]()
? (生前照片) 她住在鼓樓校區南園四舍,該宿舍樓當時人員復雜,流動性大。其父刁日昌,住在江蘇省姜堰市沈高鎮刁舍村四組。刁愛青是一個從蘇北農村剛剛來到南京僅百日左右的年輕少女,很難說有什么仇家,亦或是情敵,也并沒有多少積蓄,因此兇手的動機受到了廣泛猜測。
據刁愛青生前的好友回憶,大個子高約1.65米,身材適中,長相普通。短發,單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視,看書寫字時會戴上眼鏡。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顆痣,如菜籽般大小。說起話來,嗓音稍啞,語速偏快。
一個細節是,這個字跡娟秀的女孩,有時候會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復雜化為“刁愛卿”。 1996年1月10日夜間,刁愛青吃完晚飯出走,據稱是由于當時同宿舍女生違反學校規定使用電器,導致擔任宿舍長的刁愛青也受到處罰后,心情不佳賭氣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離開時,鋪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開始并無外出打算。
青的尸體被發現。一名打掃衛生的婦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華僑路撿到一個提包,包中裝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來她在清洗肉片時發現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隨即報案。之后尸體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崗路和龍王山被發現,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條床單之中。尸體在煮熟后,估計總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細,碼放整齊,可見兇手的殘忍與超強的心理素質。
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視,并成立了專案組進駐南京大學,當時附近幾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盤查。直到案發之后3個月,專案組才撤離南大。 2008年7月1日,一位當年參與偵查“1·19”碎尸案的警官,雖然已經過去12年,但他對于這一碎尸案仍然記憶深刻。 該資深警官表示兇手確實很殘忍,我們發現的尸塊竟達到2000多塊,并不是民間傳說的1000多塊。每塊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齊,從兇手碎尸的手法來看,應該是比較專業的,對解剖知識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親眼看到過死者的手腳,肢解得很整齊。而且死者的頭和內臟都被煮過。
由于當年還沒有DNA技術,法醫只能通過尸塊上的體毛特征、肌肉纖維組織等確認死者為女性。據這位警官回憶當年南京警方為偵破此案,發動了“人海戰術”,進行了廣泛細致的排查。當時南京幾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調到專案組直接參與,更多的則是在所轄片區進行排查工作。當年兇手的拋尸地點大多集中在鬧市區,多達五六個地方。
凡是在拋尸現場出現過的人,比如說垃圾箱,只要倒過垃圾的人,我們都會逐一進行排查,當時確實很緊張,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個線索。根據兇手拋尸的地點以及相關調查情況,我們推測兇手應該就住在大學校園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騎自行車進行拋尸。
根據兇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認定兇手的職業是醫生或屠夫,并對符合作案條件的這兩類職業的人群進行了廣泛排查。由于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際并不廣泛,而且這名女生比較內向和單純,這給警方的調查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2008年,案件發生后的12年,媒體再次探訪,看似出現了一些狀況,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事件再次沉寂下來↓
更多的情節似乎讓案件顯得更加的撲朔迷離…… 南大碎尸案的網絡與現實
12年前,剛考進南京大學的女兒刁愛青,百余天后慘遭碎尸,而這個案子至今未破。這12年來,刁廣明亦工亦農的生活唯一的變化,就是家里人說從那時起他就再也不喝酒、不聽昆曲了。
|